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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长春大学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大赛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2-10-22

各学院团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积极推进青年学生的素质教育,传播先进文化,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和谐发展,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营造丰富健康、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校团委决定举办长春大学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大赛。

一、指导思想:

本次大学生艺术展演大赛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本着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理念,突出育人宗旨,以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纪念“一二•九”运动77周年为契机,面向全校学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促进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同时,通过本次艺术展演大赛积极传播先进文化理念,弘扬民族精神,营造健康有序、活泼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构筑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

二、活动主题

青春·使命

三、参加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时间

2012年10月—2013年5月

五、活动内容

1.歌曲、舞蹈表演大赛:

时间:2012年11月下旬举行专场比赛

要求:歌曲表演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应为歌颂祖国、歌颂青春的校园励志和红色经典歌曲,深入激发青年学生的创作潜能,原创作品酌情加分,歌唱形式以小合唱或表演唱(含伴奏不超过15人)为主;舞蹈创作上应弘扬时代主旋律,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舞蹈形式如古典舞、民族民间舞、当代舞、集体舞(不超过30人),时间不超过8分钟。

2.诗歌朗诵、话剧小品大赛:

时间:2013年4月上旬举行专场比赛

要求:诗歌应以歌颂祖国、歌颂共产党、歌颂社会主义和青春励志的内容为主。原创作品酌情加分,诗歌朗诵形式可多样,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话剧小品要体现原创性,剧本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团风精神和当年青年学生良好精神风貌为主题。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书画艺术作品大赛:

时间:2013年3至4月进行布展

要求: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寸;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工艺设计作品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立体设计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DV作品:播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六、奖项设置

此次艺术展演各类比赛均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对于专业类作品设特别表演奖,并适时举办颁奖典礼,优秀作品将集中展示。

七、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站在提升青年学生综合素质和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的高度推进此项工作。要结合实际,深入研究,精心设计,抓好落实。自收到此文件后,先行在院内进行节目设计、创作、编排和筛选,并以学院为单位上报作品进行专场演出。每个学院每项比赛限报一个作品,书画艺术作品上报数量不限。具体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2.重在原创。艺术展演要突出思想性、艺术性,更要挖掘其原创性,每件作品要力争实现自创、自编、自演,使我校青年学生的创作潜能得到极大激发。此次活动将杜绝与学生身份不符的节目类型和活动内容。

3.确保实效。各学院要切实将开展大学生艺术展演大赛的重要意义、积极影响宣传到每一名学生,要切实将弘扬时代主旋律,打造精品文化品牌的工作思路贯穿到活动当中,要切实通过活动让学生接受教育和熏陶,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共青团长春大学委员会

二0一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