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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团风”事迹宣讲团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2-05-01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发挥我校“团风”故乡的资源优势,在大学生中广泛传承和弘扬“团风”精神,以在学“团风”活动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青年学生为主体,宣传团风事迹,倡树文明新风,学校决定面向全校选拔优秀的学“团风”活动典型,组建“团风”事迹宣讲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政治信仰坚定,学习成绩优异,在“团风”精神的感召下积极投身工作和学习中,在各个层面和领域中有着突出业绩和卓越贡献。

二、选拔名额:

各学院要围绕思想教育、校园文化、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领域择优推荐一人(撰写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报校团委,学校将成立评审委员会,择优选拔5-7名学生组成“团风”事迹宣讲团。

三、活动形式:

“团风”事迹宣讲团将依托新生入学教育、“国风与团风大讲堂”、“青马工程”等载体,宣讲“团风”事迹和青年学子立志成才的典型事迹,在全校进一步营造出人人学“团风”,人人做“团风”的良好氛围。

四、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在4月13日下班前将所推荐学生的事迹材料报校团委,联系人:孙磊,联系电话:85250039。

成立“团风”事迹宣讲团并组织宣讲活动是进行“团风”精神教育的有效载体。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慎重推荐,选树一批立得住、叫得响、带的动的先进典型,确保“团风”事迹宣讲团真正起到引领、示范和带头作用,有效促进“团风”精神的传承与弘扬和我校大学生的成长与发展。

共青团长春大学委员会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