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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共青团长春大学委员会关于公开选拔2016年新一届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6-10-04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拓宽校级学生组织选人用人渠道,扩大青年学生的参与率,营造公平竞争、择优上岗的舆论氛围,推进学生干部公选制度的贯彻执行,经请示学校党委同意,校团委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拔2016年新一届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现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拔岗位

1.校团委学生副书记一名

2.校学生会主席一名

3.校社团联合会主席一名

4.校团委学生副书记(兼“团风”志愿者协会会长)一名

5.校团委学生副书记(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研会(简称中研会)会长)一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竞聘选拔岗位1、2、3职位的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2014级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及列入2016年党员发展计划的学生干部,学习成绩良好,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品行端正。

2. 获省、市级以上奖励,学习成绩优异,参加竞聘的前一学期无不及格现象,有特殊才能及贡献的学生干部。

3.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二)竞聘选拔岗位4、5职位的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一)的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

2.2014级校院两级学生干部或有强烈愿望投身大学生志愿服务和中国特色理论学习的普通学生,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

3.政治坚定,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品行端正。

4.竞选“团风”志愿者协会会长的人选应具有在学校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的经历。

5.竞选中研会会长应具有参与学校有关政治理论学习的经历,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优先。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14日。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地点在所在学院学办,由各学院学办根据报考条件筛选后于10月17日报校团委。

2.资格审查:

2016年10月18日团委将根据各院筛选推荐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四、选拔程序

1.竞聘。时间为10月21日下午。报考人员需准备6分钟竞聘演讲稿。

2.面试。时间为10月22日上午。面试人选根据评委老师打分排序确定。面试过程由评委老师提问、考察,评审会讨论研究确定人选。

3.正式任职。拟任人选经讨论决定后,经组织考核,请示党委同意,公示无异议后,即可正式任职上岗。

五、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由校团委进行全程监督,并且聘请学生处老师担任监督员。

监督举报电话:0431—8525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