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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共青团长春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活力社团”风采展示活动的通知

创建时间:2023-11-04
各学生社团:


为深入贯彻“全团抓思想政治引领”“全团大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落实《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的若干措施》,促进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团省委、省学联拟联合开展2023年度高校“活力社团”风采展示活动,通过新媒体方式集中展现高校学生社团改革建设成果和典型经验,强化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现长春大学校团委决定举办“活力社团”风采展示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

分为广泛选树和风采展示两个阶段




02『参与对象』

长春大学正式注册登记的学生社团,成立1年以上,最近1次年审合格,成立团支部并发挥政治教育和思想引领作用,认真扎实完成专题理论学习。




03『展示标准』

参与风采展示的学生社团须在规范落实《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各项要求基础上,积极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为繁荣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及其他类社团均应有所展示。


04『活动流程』

(一)校内选树

校团委对照“活力社团”标准,发现典型、提炼经验,认真广泛开展校级“活力社团”选树工作。每所高校分批或集中对校级“活力社团”进行展示(数量不限)。

(二)校级展示

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及其他类7类社团都应参与展示。11月7日前,每个学生社团需制作展示“活力社团”典型事迹的相关图文或视频素材,以秀米图文形式上交(在秀米模板中另存图文给其他用户15826837620),并将秀米图文链接、二维码发送至邮箱ccdxtjw@126.com以“社团名称+活力社团材料”命名,推送内容应突出展示理论学习,由团建委负责对内容(文字、图片、视频等)严格审核,通过校团委微信公众号进行展示。

(三)省级展示

各高校团委在校内展示无异议且好评较多、反响较好的“活力社团"中,参考展示标准进行推荐。按照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及其他类7个社团类别各推荐1个校级“活力社团”,并规范标注分类,统一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指定邮箱。



05『咨询方式』

联系人:阳 曦17390499487(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