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团员和青年发扬“团风”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社团的凝聚力、引领力、服务力。结合我校学生社团实际情况,面向全校学生社团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1.学习二十大,赓续奋斗之志(思想政治类)
2. 求真学问, 勇攀科技高峰(学术科技类)
3.青春爱运动,健康强体魄(文化体育类)
4.歌舞飞扬青春, 奋斗闪耀未来(文化体育类)
5.以青春之名,点亮志愿星火 (志愿公益类)
6.创业有我, 筑梦未来(创新创业类)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13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活动范围:
全校注册社团团支部
四、活动安排:
1.活动主题:各社团团支部上报指导老师审核,选择确定符合社团特色的活动主题、做好活动方案、活动分工。
2.活动形式:可将团日活动与社团活动相结合,突出社团特色,形式不限于理论宣讲、知识竞赛、文艺表演、志愿服务等。
3.活动开展:团日活动项目(附件1)提前上报校团委审批通过后,各社团团支部根据活动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团日活动,活动期间可上报图片、视频,进行集中宣传。
4.活动总结:活动结束之后,社团需要完成团支部理论学习记录表,提交活动总结。
五、工作要求:
1. 各社团团支部确定的活动应紧密围绕团日活动主题并充分体现社团特色。
2. 各参评团支部必须有真实、详细的活动记录材料,开展活动时,需提前告知团建委工作人员到场。
3. 活动总结(附件3)材料要求A4纸打印,并同时提供500字的内容简介,活动清晰图片或视频。
4. 此次团日活动纳入社团考核,对组织良好、表现突出的社团给予活动奖励。
联系地址:长春大学综合楼B区1107室
联系电话:李熙宁 13353271093(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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