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大学生提高审美素养,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营造丰富健康的校园文化,校团委决定举办长春大学首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大赛。
现将《长春大学首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长春大学首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大赛实施方案》
共青团长春大学委会
二○一○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首届 大学生 艺术展演 通知
抄报:团省委、团市委
|
共青团长春大学委员会 2010年10月10日印发
|
(共印50份)
附件:
长春大学首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大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积极推进青年学生的素质教育,传播先进文化,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和谐发展,学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举办长春大学首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大赛。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大学生艺术展演大赛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本着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理念,突出育人宗旨,以纪念一二九运动75周年为契机,面向全校学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促进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同时,通过本次艺术展演大赛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建设健康有序、活泼向上的校园文化,营造格调高雅的艺术氛围,构筑良好的育人环境,更好地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
二、活动主题
情耀中华·激越青春
三、参加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时间
2010年10月—2010年12月
五、活动内容
1.歌曲表演大赛:
时间:十月下旬
要求:歌曲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应为歌颂祖国,歌颂青春的校园励志和红色经典歌曲,原创作品酌情加分,歌唱形式可以是独唱、重唱及小合唱或表演唱(含伴奏不超过15人)等。
2.诗歌朗诵大赛:
时间:十一月上旬
要求:诗歌应以歌颂祖国、歌颂共产党、歌颂社会主义和青春励志的内容为主。原创作品酌情加分,诗歌朗诵形式可多样,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舞蹈表演大赛:
时间:十一月下旬
要求:舞蹈创作上应弘扬时代主旋律,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舞蹈形式如:古典舞、民族民间舞、当代舞、集体舞(不超过30人)等。时间不超过8分钟。
4.话剧小品大赛:
时间:十二月初
要求:话剧小品要体现原创性,剧本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团风精神和当年青年学生良好精神风貌为主题。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六、奖项设置
此次艺术展演各类比赛均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对于专业类节目设特别表演奖,并且在十二月份举办颁奖典礼,优秀作品将集中展示。
七、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艺术展演活动,广泛发动学生参与其中。自收到此文件后,先行在院内进行节目筛选,并以学院(不分年级和校区)为单位上报作品进行专场演出。具体上报时间另行通知。每个学院每项比赛限报一个作品。
2.突出主题,重在创新。各学院要对上报节目进行严格把关,突出创新性、思想性和艺术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杜绝与学生身份不符的节目类型和活动内容。
3.注重宣传,人人参与。各学院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充分调动每个学生的积极性,力求每个学生都能参与到此次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接受教育和熏陶,促进活动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