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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内文件

共青团长春大学委员会关于举办长春大学首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大赛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0-10-10

各学院团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大学生提高审美素养,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营造丰富健康的校园文化,校团委决定举办长春大学首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大赛。

现将《长春大学首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长春大学首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大赛实施方案》

共青团长春大学委会

二○一○年十月十日

附件:

长春大学首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大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积极推进青年学生的素质教育,传播先进文化,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和谐发展,学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举办长春大学首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大赛。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大学生艺术展演大赛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本着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理念,突出育人宗旨,以纪念一二九运动75周年为契机,面向全校学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促进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同时,通过本次艺术展演大赛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建设健康有序、活泼向上的校园文化,营造格调高雅的艺术氛围,构筑良好的育人环境,更好地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

二、活动主题

情耀中华·激越青春

三、参加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时间

2010年10月—2010年12月

五、活动内容

1.歌曲表演大赛:

时间:十月下旬

要求:歌曲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应为歌颂祖国,歌颂青春的校园励志和红色经典歌曲,原创作品酌情加分,歌唱形式可以是独唱、重唱及小合唱或表演唱(含伴奏不超过15人)等。

2.诗歌朗诵大赛:

时间:十一月上旬

要求:诗歌应以歌颂祖国、歌颂共产党、歌颂社会主义和青春励志的内容为主。原创作品酌情加分,诗歌朗诵形式可多样,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舞蹈表演大赛:

时间:十一月下旬

要求:舞蹈创作上应弘扬时代主旋律,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舞蹈形式如:古典舞、民族民间舞、当代舞、集体舞(不超过30人)等。时间不超过8分钟。

4.话剧小品大赛:

时间:十二月初

要求:话剧小品要体现原创性,剧本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团风精神和当年青年学生良好精神风貌为主题。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六、奖项设置

此次艺术展演各类比赛均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对于专业类节目设特别表演奖,并且在十二月份举办颁奖典礼,优秀作品将集中展示。

七、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艺术展演活动,广泛发动学生参与其中。自收到此文件后,先行在院内进行节目筛选,并以学院(不分年级和校区)为单位上报作品进行专场演出。具体上报时间另行通知。每个学院每项比赛限报一个作品。

2.突出主题,重在创新。各学院要对上报节目进行严格把关,突出创新性、思想性和艺术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杜绝与学生身份不符的节目类型和活动内容。

3.注重宣传,人人参与。各学院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充分调动每个学生的积极性,力求每个学生都能参与到此次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接受教育和熏陶,促进活动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