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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内文件

长春大学关于推选学生会 主席团成员和工作人员的通知

创建时间:2020-10-16

各学院团委: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做好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人员推选工作,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强化学生会联系和服务同学的职能。现将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员,理想信念坚定,热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义核心价值观,品行正、作风实、乐于奉,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2、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况。

3、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4、上述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加学生会工作。

二、遴选程序

1、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入应由学院组织推,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2、校级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学院团组织推,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3、校学生会工作人中来自学学生会的成员一不少于50%。

三、工作要求

1、各个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荐。

2、推荐间:2020年1016日至1021日。由各学院团委按遴选条件填好推荐表1021下午3点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综合楼c区206

、监督

本次推选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人员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31—85250039

附件1:长春大学学生会和工作部门设置情况

附件2:长春大学三十三届学生会成员报名表



共青团长春大学委员会

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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