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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内文件

关于做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团员先进性评价、团支部 对标定级等年底重点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2021-11-12

各学院团委:

近期,团中央、团省委先后部署集中开展“学党史 强信念 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团员先进性评价、团支部“对标定级”、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等重点工作,为指导各学院团组织统筹做好各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党史 强信念 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

专题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开展,全体共青团员(含2021年新发展团员)均应参加。11月底前,应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重点内容;各学院每位同学需上交一份心得体会到学院分团委留存以备后续抽查。12月10日前,集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团支部书记应代表团支部汇报今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和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团支部委员与团员应联系自己实际汇报工作,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同步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民主测评投票,会后做好相关材料归档。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 1《“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实施方案》。

二、团员先进性评价

所有团员均应参加团员先进性评价,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不参与评价,入团积极分子参照执行。由校团委主导,根据《新时代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细化评价细则。12月10日前,应召开支委会或团员大会,在以团支部为单位的民主测评基础上,按照优秀、基本合格、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价等次,报上级团委批准。团员先进性评价结果应作为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的主要依据,优秀比例应不超过参评团员总数的30%。具体工作要求见附件 2《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

三、团支部“对标定级”

各学院 18 级、19 级、20 级团支部应对照参考标准(详见附件 3),于 12 月 5 日前确定自评结果,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并以学院为单位发送附件 4(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可打印之后签字以 PDF形式上传)于 ccdxtwzzb@126.com。12 月 5 日前,基层团委对结果进行复核认定。各学院 4星级、5星级团支部数量见附件 5,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结果录入智慧团建。12月10日前,基层团委结合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对评定为后进团支部及软弱涣散团支部的,学院团委应指定专人进行帮带指导,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整改。

四、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

12月底前,校团委组织开展基层团委书记述职评议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基层团委书记代表本级团组织向校团委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述职,其中团支部书记应于12月15日前完成向基层团委书记述职,述职可采取现场述职或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校团委根据实地考核、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情况对学院团组织的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肯定成绩,提出问题,并按照“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校团委根据基层团委书记述职和选取部分学院进行实地考核后给出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确定后,向被评议考核基层团组织及其同级党组织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以上为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年底重点工作,各学院团委应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抓好上述工作落实,1至3项工作均需在12月10日前在“智慧团建”系统进行录入,要坚持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提示:对标定级评级时如党史学习教育模块专题组织生活会未开展,只能选择“软弱涣散团支部”。组织生活会目前定于11月15日开通上线。各支部这段时间可先进行线下评星定级,待组织生活会上线后完成线上评星定级。



附件:1.“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实施方案

    2.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

    3.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1年版)

    4.团支部对标定级团员签字表

    5.各学院四五星级团支部数

    6.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考核办法



共青团长春大学委员会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