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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的起源

共青团长春市委关于开展“学习‘团风’精神做合格共青团员”活动的决定

创建时间:2014-01-01

自1989年4月以来,长春大学出现8次以“团风”名义无私地资助有困难同学的事迹。“团风”出现以后,在长春大学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校园内迅速形成了一个学“团风”、做“团风”、团结互助、无私奉献、努力学习、立志成才的浓厚氛围。

“团风”的事迹,展现了当代团员青年的精神面貌,体现了共青团员的优秀品质和高尚情操,反映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青年身上的延续。

大力宣传和学习“团风”精神,对于更好地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精神和进一步落实市委召开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活跃团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普遍的教育意义。为此,团市委决定:在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共青团员中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团风”精神,做合格共青团员的活动。

开展学习“团风”精神,做合格共青团员活动,要教育和激励团员进一步发挥模范作用。象“团风”那样,想团员职责、尽团员义务;象“团风”那样,团结互助,为他人排忧解难;象“团风”那样,不求名利,无私奉献,发挥共产主义的道德风尚。当前,我国正处在新的历史关键时期,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具有雷锋精神、“团风”精神的人,都更需要具有奉献意识、奉献精神的人。每一个共青团员都要按照团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顾大局、识整体,遵守团的纪律。各级团干部要带头学习“团风”,严于律己,埋头苦干,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提高共青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开展学习“团风”精神,做合格共青团的活动,要进一步加强团的建设。“团风”的出现不是偶然,是各级党团组织长期教育培养的结果,是当代青年理想追求的具体反映,是团员先进意识的集中体现。各级团组织要坚持“团要管团,从严治团”的原则,整治松散的团组织,深入加强对团员的思想教育和民主评议团员工作,进一步增强团员意识,提高团员的素质,并做为当前和今后一个 “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

开展学习“团风”精神,做合格共青团员的活动,要同“三热爱”教育,雷锋精神教育结合起来,各级团组织要紧紧围绕着市委的中心工作,找准“团风”精神与本单位的结合点,立足于本质岗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努力学习、立志成才、勤奋工作,为长春市的两个文明建设再做贡献。各级团组织在广泛开展宣传“团风”精神的同时,要注意抓好本系统、本单位好的典型和经验,把学习“团风”精神,做合格共青团员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下去。

团市委号召,全市各条战线的共青团员,一定要积极投入到学习“团风”精神,做合格共青团员的活动中来,各级团组织要广泛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团风”精神大讨论,帮助引导团员、青年加深对“团风”精神实质的认识和理解,使广大团员、青年更加坚定社会主义信念,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贡献青春!

共青团长春市委

一九九0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