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尊敬的长春大学经贸学院党委、各位校长:
我满怀着敬佩与喜悦的心情,特向贵校汇报你校学生于佳悦拾金不昧的先进事迹,我于9月2 日下午到汽车厂三站储蓄所去取款,不慎将一个档案袋丢失,内有现金数干元,票据一份,价值约一万元。我察觉后心急如焚,已不报多大希望将它找回。约两小时后,我在绝望中接到了锦城派出所传讯,让我去招领失物。我匆匆地来到派出所说拾者是贵校的学生于佳悦,值班警察说于佳悦的父亲就是一汽一中的校长,妈妈是一汽销售公司的财务部部长,于佳悦将拾物拿回家后,两位老人告诉女儿不要翻动拾物,我们要立即到派出所报案。立即将拾物归还失主,以免他着急上火。我听到这里感到于佳悦的父母思想境界更加伟大。能做到及人之所及。把别人的痛苦当作自己的痛苦,丢物招领后,当我到于家表示答谢,送去谢礼时却被宛然拒绝了。此时此刻我被感动的热泪盈眶,当我联想到于佳悦之所以能成为雷锋式的拾金不昧的大学生时,使我认识到这是与其父母、老师的教育培养所分不开的,更主要的是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的结晶。于佳悦拾金不昧的行动是活雷锋再现,她的光荣事迹值得我们大家来学习。为了感谢于佳悦同学对我失物的挽回,我也把于佳悦同学作为榜样,为祖国建设做出贡献。另外,我请求贵校领导对于佳悦同学的拾金不昧的先进事迹予以列为评选先进的学生的内容条件。最后祝贵校的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成绩,为国家和党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
此致
致谢人
一汽江苏汽车联合贸易公司
办事处 古文
1995年9月4日